4.质量检验评定部分
4.1.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如何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答:按《标准》附录A划分的,并经业主及总监办批准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进行评定,第一步:用附录J附表J-1,将分项工程所属的,各子分项工程规定的检查项目测定的实测值或实测&考&试大$偏差值进行汇总,然后对照《标准》的有关规定计算代表值和合格率、得分、质量等级,送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认可。当检查项目的实测值中,出现超过规定值或允许偏差的点或检查项目,建议一般按最大偏差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可超过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者,才允许参与计算汇总,否则虽计算的合格率、得分、质量等级都在规范的要求范围内,都应判定为不合格或对相应项目进行返工处理。第二步:按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实得分和质量等级,用附表J-5(该表对分项或分部工程有多个相同项时,需要汇总时才用)或附表J-2进行分部工程实得分与等级的汇总计算评定。第三步:根据分部工程评定结果,用附表J-3、J-4对单位工程、施工标段的实得分及等级进&考&试大$行汇总计算评定结果。
评定完成后,建议可在原《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考&试大$各栏目后分别增加实得分、评定等级栏,将各相应的评定结果填入,则就完成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结果汇总表》,可作为工程总结报告的附件,对报告、使用、了解评定情况提供方便。
4.2.问: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的外观鉴定栏应如何填写和扣分?
答:外观鉴定的内容应符合《标准》的“外观鉴定”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查对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中关于外观检查情况的记录,如实的将存在问题填入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的外观鉴定栏,以便计算应扣分值。因为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是将该分项工程所属的各子分项工程规定的检查项目测定的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进行汇总后一起评定的,&考&试大$故扣分的计算办法是:①属于“外观鉴定”条规定按处、面积计算扣分的,按所属子分项工程实际存在缺陷的总计面积、处数,如实计算扣分;②其他缺陷,按子分项工程的个数计算扣分,如该分项工程有5个子分项工程,其中只有一个子分项工程外观存在问题,按《标准》规定应扣10分,但该分项工程的外观鉴定扣分应为:10÷5=1分。
对于进行外观鉴定时发现的问题,不能以扣代管,对能够处理或规定必须处理的缺陷问题,应现场督促及时处理,如水沟的沟底杂物、阻水现象;管节安装的缝口开裂;深度超过10mm的混凝土蜂窝、&考&试大$麻面等,处理后经检查符合规范要求时,根据情况可考虑酌情减少或免于扣分。对处理难度较大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质量的缺陷问题,才可按扣分处理,如外形轮廓线条不够顺直美观;混凝土颜色不够一致等。
4.3.问: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的平均、代表值,合格率、得分应如何填写?
答:大部分实测项目只要填计算出的合格率即可,对于试验项目,应对照《标准》附录B~I的规定,经数理统计后填入代表值,个别试验项目(如压实度)尚需填写合格率。
合格率的填写:属于附录B~I的检查项目,一般不填写合格率,只填写“合格”、“不合格”,其他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有几个规定条件要求必须满足的,如隧道洞身开挖的“拱部超挖”、&考&试大$洞身支护和衬砌分项工程的“锚杆拔力”、“喷层厚度”等项,在按规定条件对照衡量评判后,根据评判结果,亦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合格”得分为100分,“不合格”则为0分。
检查项目的得分=100×该检查项目合格率。
4.4.问:《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在实际工程中有缺项时应如何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答:《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是按照大部分工程设计情况制定的,&考&试大$在具体工程的实际中,有时因设计的需要,致《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不存在,因此,在实际的质量检验时,就应按实际存在的检查项目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检查缺少的项目不参加评定。
4.5.问:土工格栅分项工程如何进行检验和评定?
答;按实际施工段落,分层进行质量检验,分层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划定的分项工程评定路段合并评定。
4.6.问:路面基层(底基层)设计厚度超过30cm时,分两层施工,厚度是否可按两层分别进行评定?
答:路面基层(底基层)设计厚度超过30cm时,&考&试大$根据施工有关规范的要求,一般分作两层施工, 为保证整体工程质量和控制施工的分层厚度,一般的是按照施工的段落,分别按两层进行质量检验和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考&试大$因此,可以按两层分别进行评定,检查项目的厚度项的设计厚度,应按不同层位的施工确定要求厚度作为设计厚度,按《标准》附录H的H.0.4条规定计算合格率、应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