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2.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施工阶段推行以报考控制为主, 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 主要抓住事先指导, 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一切以数据说话, 一切以书面为根据, 做好提前预控, 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报考控制。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 抓“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 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考试大*备的技术情况; 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 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 对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 组织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 审核材料的现场实验和复验报告, 审核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试验(评定) 报告, 经审查确认并签认后方可用于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 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 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并由项目监理机构签认。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 如果是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 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项目监理机构, 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 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 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 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并负责起草会议记要,并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3.2.3.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按(现行) 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 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 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 合格后予以签认; 对于有使用要求的分项(电器、设备调试等项) , 必须在检测、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验收) 。
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 工程和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 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同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存在的问题, 提出整改及时间要求, 整改完毕签署工程竣工报验, 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报监理公司审核签认。
2.3.3.质量监理的工作程序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 是工程实体形成的过程,也是工程质量目标具体实现的过程。工程建设监理应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对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使工程质量的形成处于受控状态。施工阶段的监理程序是在施工程序基础上形成的, 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就能使施工过程中各主要环节、主要工序处于受控状态, 只有在受控状态下才能把握住施工过程中活动脉搏, 适时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问题。在施工阶段全过程中, 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 不仅涉及最终产品的检查、验收, 而且涉及施工过程的各环节中间产品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监理程序可归纳为三大类。
其一, 为运行管理程序, 主要为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之间联系及管理流程, 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
其二, 为监理内部质量体系运行程序, 主要包括信息收集及其传递途径; 会议协调; 各种监理业务处理程序; 资料的分类、整编、归档, 各层次人员岗位职责; 建设各方的关系及其处理。这些程序运转直接影响监理工作质量, 它是做好监理控制工作的内在因素, 内在的根本保证。凡是成功的项目管理必须有一个高效率的质量组织体系, 质量体系的优劣除反映在人员素质、专业配套、组织结构运转、效果可衡量性外, 重要一条就是组织可控性, 可控性依赖信息传递畅通, 信息传递、反馈的途径就是程序。内部可控程序无疑来自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 纵向体现命令源, 责任与权限控制; 横向保证职能部门配合协调和信息流程。
其三, 就是围绕监理任务落实制定的外在控制程序, 包括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施工进度控制程序、支付结算控制程序、信息管理程序、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索赔、工程变更、施工分包队伍审批、竣工验收等程序。这些程序是监理控制程序的核心与关键, 它在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保证先后开展顺序和衔接, 保证监理监控不漏监, 同时这些控制程序都在相应的系统中制约了系统的行动, 保证各个系统在受控状态。监理工程师只有严格执行这些基本控制程序才能做好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