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简述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答:(1)一般规定
a)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b)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c)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a)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b)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c)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d)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 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可作相应补充,并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e)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f)工程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 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计算。
• 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以“吨”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3)措施项目清单
a)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表列项。(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
其中通用项目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施工排水、降水。
b)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表中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4)其他项目清单
a)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b)零星工作项目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并随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
c)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出现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具体内容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03)
4.简述企业定额的作用。
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程价格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定额将日益成为施工企业进行管理的重要工具。
(1)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计算和确定工程施工成本的依据,是施工企业进行成本管理、经济核算的基础。
企业定额是根据本企业的人员技能、施工机械装备程度、现场管理和企业管理水平制定的,按企业定额计算得到的工程费用是企业进行施工生产所需的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施工成本的控制和管理,就应以企业定额作为控制的计划目标数,开展相应的工作。
(2)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进行工程投标、编制工程投标报价的基础和主要依据。
企业定额的定额水平反映出企业施工生产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在确定工程投标报价时,首先是依据企业定额计算出施工企业拟完成投标工程需发生的计划成本。在掌握工程成本的基础上,再根据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确定在该工程上拟获得的利润、预计的工程风险费用和其他应考虑的因素,从而确定投标报价。因此,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编制计算投标报价的根基。
(3)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计划和作业计划的依据。
企业定额可以应用于工程的施工管理,用于签发施工任务单、签发限额领料单以及结算计件工资或计量奖励工资等。企业定额直接反映本企业的施工生产力水平,运用企业定额,可以更合理地组织施工生产,有效确定和控制施工中人力、物力消耗,节约成本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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