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委托某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一家专业施工单位。
开工前:(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时,发现部分图纸设计不当,即通过计算修改了该部分图纸,并直接签发给施工总承包单位;(2)在工程定位放线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又指派测量监理员复核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3)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了分包单位直接报送的资格报审表等相关资料;(4)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的前5天,施工总承包单位书面提交了延期10天开工的申请,总监理工程师不予批准。
钢筋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1)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一批钢筋虽供货方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但在使用前的抽检试验中材料检验不合格;(2)在钢筋绑扎完毕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未通知监理人员检查就准备浇筑混凝土;(3)该部位施工完毕后,混凝土浇筑时留置的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
竣工验收时:总承包单位完成了自查、自评工作,填写了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过程中均按要求进行了验收,即签署了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后,即将该工程正式投入使用。
【问题】
1.对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所处理的几项工作是否妥当进行评价。并说明理由。如果有不妥当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理人员应分别如何处理?
3.指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总监理工程师在执行验收程序方面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4.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即将该工程正式投入使用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911030301】
【参考答案】
1.开工前工作妥当与否的评价:
(1)总监理工程师修改该部分图纸及签发给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妥。理由:无权修改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总监理工程师指派测量监理员进行复核不妥。理由:测量复核不属于测量监理员的工作职责,应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参见《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教材P58)
(3)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直接报送的资格报审表等相关资料不妥。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情况进行审查、签认。
(4)总监理工程师不批准总承包单位的延期开工申请是正确的。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7日提出延期开工申请。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理人员应按以下处理:
(1)指令承包单位停止使用该批钢筋。如该批钢筋可降级使用,应与建设、设计、总承包单位共同确定处理方案;如不能用于工程则指令退场。
(2)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验,收到施工单位报验单后按验收标准检查验收。
(3)指令停止相关部位继续施工。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该部分混凝土结构的检测。如能达到设计要求,予以验收,否则要求返修或加固处理。
3.总监理工程师在执行验收程序方面的不妥之处:未组织竣工初验收(初验)。正确做法是:收到承包商竣工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质量情况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对竣工资料和工程实体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参考《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教材P116)
4.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即将该工程正式投入使用不正确。
理由:建设单位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参考《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教材P116)
3.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P54)
监理工程师应该对施工单位(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包括:招、投标阶段对承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对中标进场从事项目施工的承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核查。
施工承包企业按照其承包工程能力,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4.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P56)
施工组织设计已包含了质量计划的主要内容;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也同时包括了对质量计划的审查。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5)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技术负责人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审查承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审查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技术方案的先进性、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
5.现场准备的质量控制(P58)
现场准备的质量控制应包括: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控制(要求施工单位复核测量控制点,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保护基桩);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材料构配件采购订货的控制;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施工机械的选择,数量和配备情况,是否保持良好状态);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核确认;设计交底与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工作,督促承包单位认真做好审核及图纸核对工作,对于审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建设单位);严把开工关;监理组织内部的监控准备工作。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