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二: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一)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1.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在收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设计交底前进行的全面细致的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的活动。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其目的:一是通过熟悉工程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意图和工程设计特点、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二是发现图纸差错,将图纸差错形成的工程质量事先消除。
【注】图纸会审内容新增:审查设计圈纸是否满足项目立项的功能、技术可靠、安全、经济适用的需求;
时间:收到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设计交底前;
资料:施工单位整理会议记录。
2.工程设计交底
(1)组织主体:建设单位。
(2)程序:设计一业主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3)目的:让参建单位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4)时间:开工前完成。
(5)资料:设计单位整理会议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进驻项目开展监理时,如果建设单位已组织了设计交底会议,总监理工程师依然要组织监理机构内部开展施工图会审,对发现的问题与原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对比,如果发现仍有需要与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流的问题和建议时,应形成书面材料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交。必要时,可要求建设单位再次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召开设计交底专题会议,解决相关问题。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与程序要求
(1)审查的基本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2)审查的程序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的报审应遵循下列程序及要求:
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与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需要修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修改;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已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上标明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与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指导施工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同时也是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项目监理机构必须认真审查,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控制要点
(1)受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必须是在施工单位自审手续齐全(即有编制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施工单位公章)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并按合同约定时间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发回施工单位修改。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组织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的特点、难点及施工条件,具有可操作性,质量措施切实能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先进、适用、成熟。
(3)项目监理机构宜将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情况,特别是要求发回修改的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应将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报送建设单位。涉及增加工程措施费的项目,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4)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实施,不得擅自任意改动。若需进行实质性的调整、补充或变动,应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如果施工单位擅自改动,监理机构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按程序报审。
(三)施工方案的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施工方案,并应对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予以签认。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要求是:①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
1.程序性审查
应重点审查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审批人是否符合有关权限规定的要求。通常情况下,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提交项目监理机构。
2.内容性审查
应重点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现场施工管理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及目标,是否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是否配备了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等;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符合现行的规范、标准等,特别是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如:施工方案编审及技术交
底制度、重点部位与关键工序的质量技术措施、隐蔽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等。
3.审查的主要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以及其他工程基础资料、工程场地周边环境(含管线)资料等。
(四)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
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
(2)现场质量责任制;
(3)主要专业工种岗位操作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5)图纸会审记录;
(6)地质勘查资料;
(7)施工技术标准;
(8)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0)施工设备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1)计量设备的备案;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2.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确认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交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的内容: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文件;③类似工程业绩;④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对报审资料进行审核,在报审表上签署书面意见前需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3.查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并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和仪器设备两个方面来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和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4.施工试验室的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试验室考核。
根据有关规定,为工程提供服务的实验室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试验范围。另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定期提交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检定报告。
5.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
6.开工条件审查与开工令的签发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巳落实;
(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开工令。工期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工程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