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段:将施工对象在平面或空间上划分成若干个劳动量大致相等的施工段落,称为施工段和流水段。
2、划分施工段的原则:
①.同一专业工作队在各个施工段上的劳动量应大致相等,相差幅度不宜超过10%~15%;
②.每个施工段内要有足够的工作面,以保证相应数量的工人、主导施工机械的生产效率,满足合理劳动组织的要求;
③.施工段的界限应尽可能与结构界限(伸缩缝、沉降缝)相吻合,或设在对建筑结构整体影响较小的部位,以保证建筑结构的整体性;
④.施工段的数目要满足合理组织流水施工的要求。数目过多会降低施工速度,延长工期;过少不利于充分利用工作面,可能造成窝工。
⑤.对于多层建筑物,构筑物或需要分层施工的工程,应分施工段和分施工层,各专业工作队依次完成第一施工层中的各施工段任务后,再转入下一施工层的施工段上作业,以确保相应专业队在施工段与施工层之间,组织连续、均衡、有节奏的流水施工。
3、流水节拍:是指在组织流水施工时,某个专业工作队在一个施工段上的施工时间。
4、流水步距:是指组织流水时,相邻两个施工过程(专业工作队)相继开始施工的最小间隔时间。
5、确定流水步距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①.各施工过程按各自流水速度施工,始终保持工艺先后顺序;
②.各施工过程的专业工作队投入施工后尽可能连续作业;
③.相邻两个施工过程(专业工作队)在满足连续施工的条件下,能最大限度的实现合理搭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