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第一节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工作程序
一、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一)工程合同文件
(二)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三)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四)质量标准与技术规范(规程)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例】可直接用于施工作业技术活动质量控制的专门技术性法规是( )。
A.监理规范
B.施工管理规程
C.混凝土验收规范
D.电焊操作规程
答案:D
【例】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应由()组织必要的专题论证。
A.施工单位
B.监理单位
C.建设单位
D.设计单位
【答案】C
二、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