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归纳:
处理依据 | 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 三是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四是有关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档案。 |
处理程序 |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暂停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
技术处理方案 | 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加固处理等的重大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原设计单位提出。 • 必要时,应要求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以确保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
质量事故处理基本方法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后的鉴定验收 |
质量事故处理目的 | 消除质量缺陷 |
质量事故一般处理原则 | 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 |
质量事故处理基本要求 | 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 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工程及各参建单位名称; 2)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方案; 6)事故处理的过程及结果。 |
备考2025年监理工程师,请关注233网校监理资料包,各类资料定期更新,请持续关注!包括早鸟复习计划、新旧教材变化对比、思维导图、历年高频真题考点汇总、模考大赛试卷、时间数字计算公式考点、历年真题及答案、各科考情分析、考前N页纸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