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概念
一、进度控制的概念: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根据进度总目标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然后在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的偏差情况进行分析,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后再付诸实施,如此循环,直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按预定的时间动用或提前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总目标是建设工期。
进度控制是报考的,进度控制人员必须掌握报考控制原理,在计划执行过程中不断检查,并将实际状况与计划安排进行对比,在分析偏差及其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通过采取措施,使之能正常实施。如果采取措施后不能维持原计划,则需要对原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或修正,再按新的进度计划实施。
二、影响进度的因素分析:人为因素是最大的干扰因素。常见的影响因素如下:1、业主因素;2、勘察设计因素;3、施工技术因素;4、自然环境因素;5、组织管理因素;6、社会环境因素;7、材料、设备因素;8、资金因素等。
三、进度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1.组织措施:(1)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明确建设工程现场监理组织机构中进度控制人员及其职责分工;(2)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进度信息沟通网络;(3)建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4)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5)建立图纸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技术措施:(1)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使承包商能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2)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指导监理人员实施进度控制;(3)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及其他科学适用的计划方法,结合电子计算机的应用,对建设工程进度实施报考控制。
3.经济措施:(1)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2)对应急赶工给予优厚的赶工费用;(3)对工期提前给予奖励;(4)对工程延误收取误期损失赔偿金;(5)加强索赔管理,公正地处理索赔。
4.合同措施:(1)推行CM承发包模式,对建设工程实行分段设计、分段发包和分段施工;(2)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计划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中进度目标的实现;(3)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后 再补入合同文件之中。(4)加强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建设工程实施阶段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
1.设计准备阶段进度控制的任务:(1)收集有关工期的信息,进行工期目标和进度控制决策;(2)编制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3)编制设计准备阶段详细工作计划; (4)进行环境及施工现场条件的调查和分析。
2.设计阶段进度控制的任务:(1)编制设计阶段工作计划;(2)编制详细的出图计划。
3.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任务:(1)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2)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3)编制工程年、季、月实施计划。为了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进度,监工要在设计准备阶段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工期的信息,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工期总目标,并进行环境及施工现场条件的调查和分析。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更要编制监理进度计划,以确保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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