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就点击侧边【★收藏】它吧~进入【233网校APP】——【我的】——【✩我的收藏/记录/关注】即可查看已收藏的文章!
(质量)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节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考点:专项施工方案
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审查的程序。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1.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 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3) 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4)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5)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2.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2)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3.监测单位工作
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应当编制监测方案。
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应纳入档案管理的有( )。
A.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文件
B. 监理实施细则
C. 专项巡视检查资料
D. 工程验收及整改资料
E. 工程技术交底记录
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2)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1) 总监未按照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2) 发现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
3) 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
(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1) 未按照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
2) 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
3) 未按照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4)未按照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考后推荐:
2023年5月监理工程师考试考情分析汇总,掌握各科难度和命题特点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xuqing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