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