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作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之一。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48学时。
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计算
继续教育计算起始时间以首次获证时间为准。
获证日期为2018年以前的统一以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获证日期为2019年及以后的,继续教育计算时间以次年1月1日起计算。
每年应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10学时、专业科目20学时。持有多个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首次获得证书的时间为起点计算继续教育学时。
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规定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者变更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未达到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五)以虚假的职称证书参加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被注销注册者或者不予注册者,在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继续教育要求后,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注册。
监理继续教育在哪报名?
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其中,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