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现将有关办理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办法
请各单位人事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办证材料统一上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复核无误后,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尽快去省考试中心办理证书。
需提供的办证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1张近期清晰2寸证件照片(将考生联系电话写在准考证的空白处,方便有问题与考生联系;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单位开具准考证丢失证明)。
二、办证时间
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送交材料地址: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9房间(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