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87号)现将我省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通知如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2个科目合格标准为66分(试卷满分均为10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为160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全省合格人员共1245人,取得资格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
现将上述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尽快通知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根据我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上述考试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根据电子证书上线进度安排,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有关纸质证书将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进行发放,具体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