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大纲(2008)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4个科目,即科目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科目2: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60分);科目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10分);科目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考试时间:20分钟,满分120分)。
本大纳是以《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2003年1月第一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程进度控制》、《建设工程信息管理》和2007年12月修订版《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及建设工程监理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建设工程监理实际工作按科目编写的,大纲的内容对监理工作师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划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本科目大纲如下:
科目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考生了解、熟悉和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的 及解决合同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知识
了解:合同的公证与鉴证。
熟悉:代理关系;建设工程一切险。
掌握: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担保。
二、合同法律制度
了解:合同的类别;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
熟悉: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的转让与合同执行的债权债务转移;合同的形式
掌握:合同争议的解决;要履行承诺;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合同履行;违约责任。
三、建设工程招标管理
了解:招标方式;政府主管部门对招标的监督。
熟悉:监理招标;勘察设计招标。
掌握:公开招标程度;施工招标。
四、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了解: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违约责任。
熟悉:合同有效期;监理合同的坐款与酬金。
掌握: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