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什么用?
1、《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明确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众多项目都需要监理工程师。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2、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事工程监理、工程经济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与采购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工程监理活动中形成的监理文件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在项目监理工作中全权委托的代理人。从监理单位内部看,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全过程所有工作的总负责人;从对外方面看,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
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很复合型的人才,需要具备监理的专业知识,也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在建筑工程上责任重大,但同时监理工程师的发展前景也不错。
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
享有的权利 | 履行的义务 |
(一)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七)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八)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九)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十)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