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属于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专业下的细分专业。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下面设置了公路和水运两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考时依据自身学习专业选择考试专业类别。公路和水运对应的考试教材不同,考试内容也是分开的。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对应考试教材 |
公路工程 | 目标控制 | 《交通运输工程目标控制(基础知识篇)》《交通运输工程目标控制(公路工程专业知识篇)》《交通运输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公路工程专业篇)》 |
案例分析 | 《交通运输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公路工程专业篇)》 | |
水运工程 | 目标控制 | 《交通运输工程目标控制(基础知识篇)》《交通运输工程目标控制(水运工程专业知识篇)》 |
案例分析 | 《交通运输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水运工程专业篇)》 |
考试试卷说明:
《交通目标控制》试题共120道客观题,总计160分。单选80道,多选40道。多选分“公路”和“水运”两个专业,其中81~120为公路专业多选题,121~160为水运专业多选题,由学员根据所考专业分别做答。
《交通案例分析》试题共计6个案例题目,总计120分。1~6为“公路专业”的试题,7~12为 “水运专业”的试题。由学员根据所考专业分别做答。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须承诺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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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