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提前14 天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超过2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 同等效力。 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时,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
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