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程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在工程"价"和"量"方面的风险分配对合同双方均显公平。
【优点】多适用于在发包时施工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尚不能明确确定的情况,发包单位可以在设计工作尚未完成、工程量清单尚未确定、工作内容无需完整详尽约定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招标,投标人只需对所列内容报出单价,从而缩短招投标时间,利于尽早开工。
【缺点】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工作内容、测量核实完成的工程量;且实际应付工程款可能超过估算,控制投资难度较大。
单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变单价合同两种形式。
(1)固定单价合同对承包商而言,存在较大的报价风险。一般适合于工期较短、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大的项目。
(2)与固定单价合同相比,可变单价合同承包商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