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名义向保险人投保。
【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的工程参与各方均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包括:工程业主;承包商或分包商;技术顾问等。
【保险责任范围=要赔的】
(1)自然事件:地震、海啸、雷电、台风、暴雨、水灾、地面下陷下沉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2)意外事故:不可预料的且被保险人无法有效控制的突发事件,如火灾、爆炸。
【除外责任=不赔的】
(1)保风险,必然发生的损失不保(如材料损耗、机械磨损、维修检修保养费用)。
(2)自燃、氧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等渐变原因,不属于自然灾害,不保。
(3)被保险人管理失误(如设计错误、施工方法不当、材料不合格、停电断电造成的) 不属于意外事件,不保。
(4)保建造/安装过程。开始建造前已存在的,结束建造后的(例如工程业主己经验收 合格或实际接收的部分)不保。
【保险期限】 起算时间和终止时间都以先发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