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标,应当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为依据综合评定,通常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对符合条件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评价内容、因素和具体评分方法进行详细评审。
1.初步评审
在初步评审阶段,应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1)形式评审
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审查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是否有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是否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连带责任;是否遵守了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规定。
(2)资格评审
资格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审查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等各项内容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3)响应性评审
响应性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审查投标报价;投标内容;勘察或设计服务期限;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等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勘察纲要或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 详细评审
在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包括:
(1)资信业绩;
(2)勘察纲要或设计方案;
(3)投标报价;
(4)其他因素。
资信业绩评分因素包括: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拟投入的勘察设备等。
勘察纲要或设计方案评分因素包括:勘察或设计范围及内容;依据及工作目标;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勘察或设计说明和方案;质量、进度、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
投标报价则以偏差率为评分因素并规定相应的评分标准。评标办法中应列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和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定标】应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如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纲要或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纲要或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