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A合同文本简介(4模式7系列)
美国建筑师学会(AIA)编制了众多的系列标准合同文本,适用于不同的项目管理类型和管理模式,包括: 传统模式;
设计-建造模式;
CM模式;
集成化管理模式。
A系列:雇主与施工承包商、CM承包商、供应商之间的合同,以及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合同的文本;
B系列:雇主与建筑师之间合同的文本;
C系列:建筑师与专业咨询机构之间合同的文本;
D系列:建筑师行业的有关文件;
E系列:合同和办公管理中使用的文件。
F系列:财务管理报表。
G系列:建筑师企业与项目管理中使用的文件。
CM合同模式 (1~2分)
所谓CM 模式,是指由业主委托一家CM 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CM 单位以承包单位的身份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组织快速路径的生产方式,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CM模 式尤其适用于实施周期长、工期要求紧的大型复杂工程。与传统总分包模式下施工总承包商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不同 , CM合同属于管理承包合同。
依据雇主委托管理范围和管理责任不同,分为代理型CM模式和风险型CM模式。
对于代理型CM 模式, CM 承包商只为业主对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不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与分包单位的合同由业主直接签订, CM 承包商不承担项目实施的风险。
代理型CM合同,CM承包商只为雇主对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不承担项目的实施风险。 风险型CM合同,要求在设计阶段为雇主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参与合同履行的管理,施工阶段相当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供货商签订分包合同,承担各分包合同的协调管理职责,在保证工程按设定的最大费用前提下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一) IPD 模式的定义
IPD 模式,即集成项目交付模式,亦称为综合项目交付模式或一体化项目交付模式。IPD 是一种将人力资源、工程系统、业务架构和实践经验集成为一个过程的项目交付模式;在这一集成过程中,参与项目各方充分利用自身 的技能与知识,通过包括设计、制造、施工等项目全寿命周期各阶段的通力合作,使项目效益最大化,为业主创造更 大价值并减少浪费。
(二) IPD 模式的实施过程及特点
由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还可包括供应商、分包商)共同签署一份合同,形成多方合同型IPD模式。
在报酬激励方面,参与各方共同商定项目目标实现的报酬金额,若实际成本小于目标成本,则业主应将结余资 金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给其他参与方作为激励报酬。
若项目实际成本超出目标成本,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可选择偿付工程的所有成本,包括设计单位和承包商人员 的工资,也可选择不再偿付任何单位的人员成本,只支付材料、设备和分包成本。
IPD 模式,共同管控项目目标、共担项目风险、共享分配收益,力争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在索赔方面,参与各方应放弃任何对其他参与方的索赔(故意违约等情形除外)。
在争端处理方面,该模式下任何一方提出的争议应提交到由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等参与方的高层代表和 项目中立人所组成的争议处理委员会协商解决,项目中立人由参与各方共同指定。
所谓CM 模式,是指由业主委托一家CM 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CM 单位以承包单位的身份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组织快速路径的生产方式,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CM模 式尤其适用于实施周期长、工期要求紧的大型复杂工程。与传统总分包模式下施工总承包商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不同 , CM合同属于管理承包合同。
依据雇主委托管理范围和管理责任不同,分为代理型CM模式和风险型CM模式。
要求在设计阶段为雇主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参与合同履行的管理,施工阶段相当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供货商签订分包合同,承担各分包合同的协调管理职责,在保证工程按设定的最大费用前提下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工程设计阶段CM承包商就介入,为设计者提供建议。
部分设计完成后CM承包商即可选择分包商施工,缩短项目的建设周期,可以自己承担部分施工任务,也可以全部由分包商实施。
采用成本加酬金的计价方式,成本部分由雇主承担,CM承包商获取约定的酬金,CM承包商不赚取总包、分包合同的差价。
要求在设计阶段为雇主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参与合同履行的管理,施工阶段相当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供货商签订分包合同,承担各分包合同的协调管理职责,在保证工程按设定的最大费用前提下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工程设计阶段CM承包商就介入,为设计者提供建议。
部分设计完成后CM承包商即可选择分包商施工,缩短项目的建设周期,可以自己承担部分施工任务,也可以全部由分包商实施。
采用成本加酬金的计价方式,成本部分由雇主承担,CM承包商获取约定的酬金,CM承包商不赚取总包、分包合同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