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施工前,设计单位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1)施工图设计交底按主项(装置或单元)分专业集中一次进行。
(2)遇有特殊情况,应建设单位要求也可按施工程序分次进行。
(3)施工图设计交底会原则上不重复召开,如果由于施工单位变更需要重复开会时,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协商解决。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3个月内组织并主持召开工程施工图设计交底会。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如质量监督机构)参加外,还可根据需要邀请特殊机械、非标设备和电气仪器制造厂商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