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表 5-3)及有关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签署意见。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的基本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3类似工程业绩;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需与建设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核实施工单位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材料时,应查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意拟承担分包工程内容与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是否相符。分包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工程名称、工程质量验收等证明文件;审查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时,应注意施工单位的发包性质,禁止转包、肢解分包、层层分包等违法行为。总监理工程师对报审资料进行审核,在报审表上签署书面意见前需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如分包单位的资质材料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或重新报审,或另选择分包单位再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