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保障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2.勘察设计单位保障工作
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