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要有严格的审查,--般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1.核对合同条款
首先,应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发包人与承包人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2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核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致方可列人结算。
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
设计修改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的设计图纸、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5.执行定额单价
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
6.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误差,应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多计或少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