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留钢筋的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为5mm内。
(2)钢筋除锈后,钢筋表面不得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盘卷钢铁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
(3)直螺纹连接、锥螺纹连接、挤压连接和电阻焊连接钢筋接头的力学性能、弯曲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焊接连接接头试件应从工程实体中截取;闪光对焊、电弧焊、气压焊焊接接头以及预埋件钢筋埋弧焊T形接头,应分批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
(4)箍筋的末端应按设计要求做弯钩:
• 对一般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90°;
• 对有抗震设防专门要求的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
• 圆形箍筋两末端均应做不小于135°的弯钩。
(5)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代表性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包括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