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
组织 |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
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 |
专家 |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
论证结论 | 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
•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审查的程序。 •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