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实践中,恰当的做法是仍由总承包中标人作为招标人,采购合同应由总承包人签订。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