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分析影响监理投标的因素
“正常因素”根据性质和作用,分为四类:
1.分析建设单位(买方)
(1)对中标人的要求和其提供的条件。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里的综合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集中反映了建设单位的要求。
(2) 工程资金的落实和筹措情况。
(3)领导层核心人物的心理等情况。
(4)其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2.分析投标人(卖方)自身
(1)根据经营状况和长远目标:
企业生存危机时,采用“生存型”投标,不盈利甚至赔本;
希望打入新的地区或领域时,采用“竞争型”投标,低盈利;
对建设单位有名牌效应,信誉度较高时,采用“盈利型”投标,即使难度大,困难多,也投标,以获取丰富利润和社会经济效益。
(2)根据自身能力,量力而行。
多露面,起广告宣传作用,了解对手管用策略,受邀请时,给建设单位面子。
(3)采用联合体投标。扬长补短,双赢。
3.分析竞争对手
(1)竞争对手数量与实力。
(2)竞争对手投标积极性。
如果竞争对手面临生存危机,势必采用“生存型”投标策略;如果竞争对手作为联合体投标时,势必采用“盈利型”投标策略。
(3)竞争对手决策者情况。
(二)把握和深刻理解招标文件精神
(三)选择有针对性的监理投标策略
1.以信誉和口碑取胜
长期形成较好信誉和口碑后,争取招标人信任和支持,不参与价格竞争,适用于特大、代表性或有重大影响力的工程。
2.以缩短工期等承诺取胜
适用于建设单位对工期等因素比较敏感的工程。
3.以附加服务取胜
招标人对于前期配套、设计管理等外延的服务需求越来越强烈,但招标人限于工程概算的限制,没有额外的经费聘请能提供此类服务的项目管理单位。
适用于工程项且前期建设较为复杂,招标人组织结构不完善,专业人才和经验不足的工程。
4.适应长远发展的策略
目的不在于当前招标工程上获利,以微利甚至无利价格参与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