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现场监理工作制度、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及相关服务工作制度(必要时)。
1.项目监理机构现场监理工作制度【与施工有关】
(1)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
(4)整改制度,包括签发监理通知单和工程暂停令等;
(5)平行检验、见证取样、巡视检查和旁站制度;
(6)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7)隐蔽工程验收、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8)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制度;
(9)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1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1)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13)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14)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15)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
(16)工程款支付审核、签认制度;
(17)工程索赔审核、签认制度等。
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监理内部】
(1)项目监理机构工作会议制度,包括监理交底会议,监理例会、监理专题会,监理工作会议等;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4)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5)监理周报、月报制度;
(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7)监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8)监理人员考勤、业绩考核及奖惩制度。
3.相关服务工作制度
(1)项目立项阶段: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制度和工程估算审核制度等。
(2)设计阶段:包括设计大纲、设计要求编写及审核制度,设计合同管理制度,设计方案评审办法,工程概算审核制度,施工图纸审核制度,设计费用支付签认制度,设计协调会制度等。
(3)施工招标阶段:包括招标管理制度,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制度,合同条件拟订及审核制度,组织招标实务有关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