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CM 模式特点来看,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尤其能体现其优点:
(1)设计变更可能性较大的建设工程。某些建设工程,即使采用传统模式即等全部设计图纸完成后再进行施工招标,在施工过程中仍然会有较多的设计变更《不包括因设计本身缺陷引起的变更)。在这种情况下,传统模式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优点体现不出来,而CM 模式则能充分发挥其缩短建设周期的优点。
(2)时间因素最为重要的建设工程。尽管建设工程的质量、造价、进度三者是一个目标系统,三大目标之间存在对立统一关系。但是,某些建设工程的进度目标可能是第一位的,如生产某些急于占领市场的产品的建设工程。如果采用传统模式组织实施,建设周期太长,虽然总投资可能较低,但可能因此而失去市场,导致投资效益降低乃至很差。(3)因总的范围和规模不确定而无法准确确定造价的建设工程。这种情况表明业主的前期项目策划工作做得不好,如果等到建设工程总的范围和规模确定后再组织实施,持续时间太长。因此,可采取确定一部分工程内容即进行相应的施工招标,从而选定施工单位开始施工。但是,由于建设工程总体策划存在缺陷,因而应用 CM 模式的局部效果可能较好,而总体效果可能不理想。
值得注意的是,不论哪一种情形,应用CM 模式都需要有具备丰富施工经验的高水平CM 单位,这是应用CM 模式的关键和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