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考区202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考生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考试期间全程佩戴N95口罩(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除外);N95口罩等防护用品自备。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均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在昌检测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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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三项考试(江西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将于11月27日举行,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和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将于2022年11月26日、27日举行。根据南昌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对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应随时关注“江西卫生健康”“江西疾控”“健康南昌”“南昌疾控”等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了解我省、南昌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二、考生考前和考试期间,要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避免跨区域流动、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高风险地区;合理安排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从事疫情防控高风险岗位工作的考生,须提前调岗,并在完成相应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境外、省外来(返)昌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8天抵达境内;市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来(返)昌时间。
四、所有外市来返昌考生在抵昌前24小时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申领“昌通码”,点击“入昌报备”进行报备。考前7天,考生须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如体温超过37.3℃,或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
五、所有考生参考前打印并如实完整填写《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并签字,于考试当天带到考场,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健康承诺书》交予监考人员,并对《健康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六、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均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在昌检测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7天内,有市外旅居史[无本土病例报告县(市、区、旗,直辖市为街道)]的参考人员,须提供考前“三天三检(间隔24小时,检测结果全国互认,最后一检在昌完成)”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7天内,来自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街道)的参考人员(含来自风险地区的黄码人员),须提供考前在昌“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
七、考生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考试期间全程佩戴N95口罩(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除外);N95口罩等防护用品自备。
八、考生入场时必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一测一扫三查验”,即测量体温,扫“昌通码”场所码(含车辆码等),查验“昌通码”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保持1米以上间距。
九、考试期间,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区。
十、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昌通码”健康码、行程卡,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完整填写或无本人签名的《健康承诺书》的;
2.昌通码为红码;
3.昌通码为黄码,且属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高风险人员[新冠感染者出院(舱)人员、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发热门诊就诊人员等;
4.在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24小时的人员;
5.考前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旅居史的人员,考前7天内有国内(含澳门)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6.考前7天内,有市外旅居史[无本土病例报告县(市、区、旗,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考生,未持考前“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结果全国互认,最后一检在昌24小时内);
7.考前7天内,来自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街道)的考生(含来自风险地区的黄码人员),未持考前在昌“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后一检在考前24小时内);
8.现场确认有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且不能排除阳性感染者的;
9.疫情防控组判定为不适合参加考试的人员。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参考;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十二、当天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在考点指定核酸采样点完成核酸检测后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在考点内滞留。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7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或单位。
十三、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十四、以上为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将按照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进行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试官网。
附件:健康承诺书.doc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1823/news/14_3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