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募基金管理人:
根据2014年来行业相关法规修订情况,我会对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进行了大纲更新和考试系统升级,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大纲》参考法规目录部分内容,新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12部现行法规,删除了22部已废止或失效法规(详见附件2)。
二、新修订的《考试大纲》及试题自2016年3月24日起开始实施,届时启用新考试系统进行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考场地点迁至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8层(具体地点以“考试时间通知函”为准)。
附件:
中国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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