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考试纪律,维护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环境,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操守,营造诚实守信的行业氛围,依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11月全国统考及12月预约式考试违纪人员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及“其他一般违纪行为的”28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一年的处理;
二、对“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151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两年的处理;
三、对“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2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三年的处理;
四、以上所有违纪人员禁考期内不得报名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违纪情况及处理结果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通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2015年9月份开始组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以来,截至2016年12月底共计处理违纪人员923人,其中2015年处理违纪人员235人;2016年处理违纪人员688人。协会严肃违纪惩处,不断优化考试流程,加强考试组织管理,违纪人员比例有所下降,确保了考试公平公正,维护了考试公信力。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