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金业协会副会长钟蓉萨2017年度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地方协会巡考工作会议的讲话,首先介绍了基金业协会基本情况、人员管理体系等方面工作,并重点对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投资基金》(第二版)、《股权投资基金》考试教材及新版考试大纲的修订情况进行说明,并对下一阶段全国统考的巡考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和安排。
结合钟会长对新版考试教材及新版考试大纲修订情况的介绍,对本次会议内容进行总结并梳理出以下几点考试指南,以便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一、指导精神:以考代学、以考代训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目的是帮助考生掌握行业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树立合规意识和职业道德,而不是以为难考生为目的,广大考生要端正态度,认真学习准备。
二、考试秘笈:大纲+教材
新版考试教材和大纲于2017年9月发布,2017年11月全国统考开始使用。新版考试大纲沿用章、节、知识点的体例,以表格的形势呈现,知识点分为掌握、理解和了解三个层次,以考核从业人员的基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目标,完善和优化了大纲的知识点结构和考核重点。
考生应了解新版考试大纲和教材,对照考试大纲和统编教材,系统学习,科学备考,将事半功倍。
三、考试题目
每次统考将更新题库中70%的题目,以案例题为趋势。
考试题将围绕大纲中的考点进行,考生要认真研究大纲与教材,充分掌握知识点,不要相信各类培训机构的夸大宣传和各类真题库等。
四、违纪处理
1、根据《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给予违纪处分,取消当场考试成绩,并根据违纪情况给予1-3年禁考处理;
2、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发布违纪公告进行通告批评;
3、将违纪情况通知所在单位;
4、违纪信息与证券、期货行业共享,禁考期内将无法参加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5、将违纪行为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强调违纪不仅进入中基协的诚信档案,而且要进入证监会的诚信档案。
处理意见 | 作弊情况 |
成绩无效,禁考一年 | 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
其他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 |
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携带规定以为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
在考场或其他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影响考试秩序 | |
在开始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互打手势 | |
成绩无效,禁考两年 |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
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 |
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 |
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 | |
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 | |
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 |
成绩无效,禁考三年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
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违纪违规行为 |
今年最后一次基金从业资格全国统考于2017年11月25日至26日进行,请广大考生结合教材和大纲,认真备考,试前,考生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信心、稳定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