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2017年4月5日起全面启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协会会员及从业人员相关事宜。
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填报指南为大家解答协会填报疑问:
*已在原登记备案系统中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继续使用原登记备案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其在原系统中的登记备案信息与会员信息等已迁移至该平台”。
1.机构类型申请
新系统更新后,填报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业务类别,“全牌照”的概念已经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先确定专营业务类别,协会才允许登记产品备案。
*业务类型
*机构/业务类型变更申请书模板可在系统中下载。
2.管理人信息更新
*新系统对在老系统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新增了几个登记必填项。如上图红框所示,老协会要求所有私募基金管理人都必须登录后台补充信息。非红框中的信息,为原老系统中的资料,协会已自动迁移过来,不需要再行补充。
*补充登记内容:员工总人数、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人数、机构所在写字楼照片、机构前台照片。
注:
1、“员工总人数”是指与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员。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存在员工兼职情况,兼职员工应不计入员工总人数。
2、“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人数”是指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总人数。高管人员的基金从业资格类型要与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业务类型相匹配。
*新系统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私募股权基金需要具备至少7个制度,而证券类私募基金则需要以下9个制度:
1、运营风险控制制度
2、信息披露制度
3、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
4、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
5、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
6、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
7、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
8、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9、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