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金从业资格的维持
1、维持方式
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每年度需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方可维持基金从业资格。
2、培训方式
后续培训分为面授和远程培训。面授培训可关注协会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远程培训可登陆远程培训系统(http://link.233.com/22676)进行学习。
三、基金从业资格的注册
1、基本要求
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以机构统一注册为主,已在基金行业机构任职的,应由所在任职机构向协会申请注册;对尚未在基金行业机构任职的,可先由个人直接向协会申请注册,在相关机构任职后,由所在任职机构向协会申请变更。
2、注册时间
a对已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2017年7月1日前可向协会申请注册;2017年7月1日之后,已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但满4年未注册的,需重新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或补齐近两年的后续培训30个学时方可向协会申请注册。
b已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并在四年内通过科目一,可向协会申请注册;超过四年未通过科目一的,需重新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可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c 已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基础》考试的,2017年7月1日前可以向协会申请注册;2017年7月1日后,已通过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基础》考试的,应在四年内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超过四年未注册的,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或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后向协会申请注册。
d 已通过基金销售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基金销售基础知识》,并已在相关机构任职的,协会认可其基金销售资格;已通过《基金销售基础知识》考试,超过四年未在相关机构任职的,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或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后,向协会申请注册。
e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已于2015年12月份之前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的,可向协会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