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离职的私募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请联系原机构办理重大事项变更和离职备案,也可向协会申请办理个人强制离职流程如下:
申请个人强制离职,需向协会报送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rygljs@amac.org.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注“强制离职申请”。
1、经公证的由原任职机构出具的离职证明,或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
2、经公证的与现任职机构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或人事情况说明(未就业人员出具);
3、个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4、个人承诺函(承诺上述材料真实有效)
材料完整符合要求的,协会收到相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对担任私募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需先在工商完成变更流程后才能提交强制离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