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各类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基本业务规范,遵循职业道德,掌握基金投资、运作和销售等专业知识,了解创新业务、理论与技术前沿,并根据新业务、新形势及时更新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
基金从业人员在从事基金业务活动期间,应持续进行后续职业培训,通过职业道德教育、案例警示以及专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合规诚信意识和专业水平。
后续职业培训要求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及后续职业培训相关规定,已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人员自注册第二年起,每年度应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其中职业道德培训不少于5学时。
从业人员应当于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的后续职业培训要求学时。当年度未按时完成,至次年6月30日前仍未补齐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异常标示并对外公示;连续三年未完成的将采取“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的自律措施。后续职业培训详细要求可点击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后续培训—>培训制度”栏目,参阅《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
后续培训方式
后续职业培训的形式分为面授培训和远程培训。
(1)面授培训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面向基金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定期征集培训需求,广泛与金融监管部门、地方协会以及境内外各类知名机构合作,在行业机构集中的国内主要城市组织进行面授培训,切实践行服务行业的宗旨,促进行业贯彻落实有关行业监管的各项法律法规,拓展国际视野,培训内容覆盖基金行业各主要业务环节。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当期面授培训通知。
(2)远程培训
为便利从业人员以线上形式进行后续职业培训,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建设有基金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系统(peixun.amac.org.cn)。基金从业远程培训系统中的培训内容构建了涵盖七大模块和十二个专题的课程体系。从业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参加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面授及远程培训,也可以参加协会普通会员组织的面授及远程培训,以及协会特别会员的地方协会组织的面授培训。
中国基金业协会下调远程培训收费标准,由15元/学时降至12元/学时,团购价格由12元/学时降为10元/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