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参与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的交易与结算一节,根据我们对以往考试真题的统计,本节在考试中所占分值5%左右,属于很重要的章节。本节学习按照教材编写思路来即可,通过思维导图的梳理,把握整体结构。
一、思维导图结构梳理
二、三星考点精讲
1、场内证券交易结算原则、方式与内容
(1)结算原则
法人结算原则 | 结算参与机构一法人名义直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结算账户,用于办理相关的结算业务 |
共同对手方制度 | 指在结算过程中,同时作为所有买方和卖方的交收对手并保证交收顺利完成的主体,一般有结算机构充当 |
货银兑付原则 | 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参与结算人在交收过程中,当且仅当资金交付时给付证券,证券交付时给付资金 |
分级结算原则 | 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多边净额结算服务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集中清算交收,结算参与人负责与客户之间的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 ②不作为对手方提供结算服务时,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结算参与机构委托,代为完成与结算参与机构之间的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结算参与机构负责办理结算参与机构与客户之间的资金的清算交收。 |
(2)结算方式
净额结算:指在一个清算期中,对每个结算参与人价款的清算只计其各笔应收、应付款项相抵后的净额,对证券的清算只计每一种证券应收、应付相抵后的净额。
全额结算: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每笔证券交易均独立结算,同一借宿三参与人应收(资金)和应付资金(证券)不轧差处理。
(3)结算内容
①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证券交收
②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
③托管人结算模式
托管人结算模式分为二级结算:
一级结算:托管人作为结算参与人代表托管资产与中国结算公司之间完成最终不可撤销的证券与资金交收(即净额交收)。净额交收通过PROP和D-COM系统划转。
二级结算:托管人根据交易和清算数据拆分计算后与托管资产组合完成二级交收。二级结算通过托管业务系统完成交付。
④券商结算模式
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的托管资产主要是证券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
2、场内证券交易涉及的费用
费用种类 | 收取方式 | 收取人 |
佣金 | ①不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不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 ②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③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 | 证券公司 |
过户费 | A股过户费按成交金额的0.02‰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优先股按普通股下调20%即0.016‰向买卖双方分别收取。 B股不收过户费,收结算费,上交所结算费为成交金额的0.5‰,深交所为结算金额的0.5‰但不超过500港元。 | 中国结算公司 |
印花税 | 对出让方按1‰征收,对受让方不再征收 | 国家税务机关 |
3、特别规定事项
①大宗交易
按规定,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上交所大宗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30;
深交所大宗交易时间:9:15-11:30、13:00-15:30。
②除权与除息
概念:因送股或配股而形成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权,因派息而引起的提出行为称为除息。
计算公式: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4、PROP和D-COM系统
PROP: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中国证券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
D-COM:深圳证券综合结算平台
点击下方视频可试听基金从业基础知识备考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