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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备考学习笔记《科目二》第27章第2节 中国基金国际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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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1)主体资格认定
①基金公司:经营资产管理业务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②保险公司: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③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5年以上,净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④商业银行:经营银行业务10年以上,一级资本不少于3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⑤其他机构: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持有或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2)投资额度
①单个合格投资者申请额度每次不低于等值5000万美元,累计不高于等值10亿美元,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的上限可超过等值10亿美元。
②合格投资者应在每次投资额度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汇入投资本金,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汇入本金但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的,以实际汇入金额作为其投资额度。
③合格投资者在上次投资额度获批后1年内不能再次提出增加投资额度的申请。
(3)投资范围
①在交易所交易或转让的股票、债券和权证。
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产品。
③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新股发行、可转债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4)投资比例
①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
②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
(5)资金管制的规定:养老、保险、共同基金等合格投资者,以及合格投资者发起设立的开放式中国基金的投资本金锁定期为3个月,其他均为1年。
(6)托管人资格的规定
①每个合格投资者只能委托1个托管人,并可以更换托管人。
②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人民币。
③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记录。
2、我国QFII投资A股市场的形式
(1)自营模式:主要满足单一海外机构投资者对国内金融市场的需求,市场影响力相对有限。
(2)基金模式:更符合监管机构要求,既控制风险,也扩大了参与的境外投资者范围,可充分发挥境外机构的金融创新能力。
③客户资金管理模式
3、QDII的定义及其设立标准
(1)定义: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可在境内募集资金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
(2)主体资格认定
①基金公司:净资产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经营基金管理业务达2年以上,最近一个季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
②证券公司:净资本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70%,经营集合资管计划业务1年以上,最近一个季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
(3)投资范围
①不得购买不动产、房地产抵押按揭、贵重金属和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实物商品。
②除某些临时用途外,不得借入现金,且该部分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
③不得利用融资购买证券(投资衍生品除外)。
④不得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⑤不得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4、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形式及标准
(1)境外股东具备的条件
①最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处罚。
②实缴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2)持股比例:目前外资持股比例上限为不超过49%,港资持股比例可达50%以上。
5、境外分支机构的设立形式及标准
(1)形式: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等。
(2)申请设立香港特区分支机构的要求
①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条件:最近1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②全面风险评估。
③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
④加强风险管理。
⑤申请报批:证监会对基金公司到香港设立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⑥重大事项报告
6、RQFII的业务概况
(1)获批情况:2011年年底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2)主力:基金系RQFII机构。
(3)最大的RQFII管理机构:南方东英资产。
(4)2013年11月,嘉实国际联合德意志资产及财富管理公司合作发行的“嘉实沪深300中国A股ETF”,是首只在美国上市的直接投资于中国A股的实物ETF,欧洲首只RQFII产品。
7、基金互认与沪港通
(1)基金互认
①基金跨市场销售的一种制度安排。
②在一国监管体系下注册的基金,不需要在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进行注册,或履行一定的简便程序后,就可以直接销售
(2)沪港通与深港通
①2014年4月10日,证监会正式批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开展沪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简称沪港通,分为沪股通和港股通。
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开始
②2016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又共同签署了深港通联合公告,批复了深港通试点,2016年12月5日,深港通下的股票正式开始交易,港股市场与内地市场互联互通再度升级。深港通主要制度安排参照沪港通,也分为深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③沪港通及深港通的开通意义:
刺激人民币资产需求,沪港通双向交易均以人民币结算;推动人民币跨境资本流动;构建良好的人民币回流机制;完善国内资本市场。
(3)债券通
2017年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公告,宣布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简称债券通。
债券通将会遵循“先北后南”的逐步开放格局,即首先开放香港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购买内地债券的“北向通”,再由两地监管当局适时扩展允许内地投资者投资香港债券市场的“南向通”。2017年7月3日,“北向通”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