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监管职责分工协作指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负责对基金在交易所内的投资交易活动进行监管;负责交易所上市基金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证券交易所是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享有交易所业务规则制定权,设有基金交易监控系统,重点监控涉嫌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
(二)对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监管
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都制定有《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以及其他类型基金的业务指引,对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封闭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的上市条件和程序、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均有具体规定。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性监管。
(三)对基金投资行为的监管
证券交易所设有基金交易监控系统,对投资者买卖基金的交易行为以及基金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运作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日常监控,重点监控涉嫌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并监控基金财产买卖高风险股票的行为等。
证券交易所在监控中发现基金交易行为异常,涉嫌违法违规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电话提示、警告、约见谈话、公开谴责等措施,并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中国证监会是我国基金市场的监管主体,依法对基金市场主体及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基金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基金业实施行业自律管理;证券交易所负责组织和监督基金的上市交易,并对上市交易基金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
【例题】下列关于证券交易所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是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B.享有交易所业务规则制定权
C.负责对基金在场内场外的投资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D.设有基金交易监控系统,重点监控涉嫌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