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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律法规考点:对公开募集基金信息披露的监管

来源:233网校 2015-11-04 11:34:00
导读: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考点:对公开募集基金信息披露的监管,由233网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233.com/jjcy)编辑整理!

  一.对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①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②基金募集情况;③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④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⑤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⑥基金财产的资产组合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⑦临时报告;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⑩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⑩中国证监会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行为

  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②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③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④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⑤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例题】一般情况下,基金信息披露时间无法事先预见的是(  )。

  A.临时信息披露

  B.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C.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D.基金季度报告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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