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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律法规考点:基金职业道德之客户至上

来源:233网校 2015-11-17 11:23:00
导读: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考点:基金职业道德之客户至上,由233网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233.com/jjcy)编辑整理!

  (一)客户至上的含义

  客户至上是调整基金从业人员与投资人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这里的“客户”,是指投资人,也即基金份额持有人。

  客户至上,其基本含义有两点:一是客户利益优先,二是公平对待客户。

  (二)客户至上的基本要求

  1.客户利益优先

  客户利益优先要求基金从业人员必须全心全意地忠实于客户,依客户利益行事,当发生利益冲突时,将客户的利益置于个人及所在机构的利益之上。

  具体而言,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1)不得从事与投资人利益相冲突的业务。

  (2)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与投资人发生利益冲突。

  (3)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投资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投资人利益优先,并应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

  (4)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金投资人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5)不得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6)不得在执业活动中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7)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输送利益,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2.公平对待客户

  【例题】下列行为违反了客户利益优先的是( )。

  A.从事与投资人利益相冲突的业务

  B.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与投资人发生利益冲突

  C.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投资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

  D.不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输送利益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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