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封闭式基金的认购
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一般会选择证券公司组成承销团代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在发售方式上,主要有网上发售与网下发售两种方式。网上发售是指通过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联网的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向公众发售基金份额的发行方式。网下发售方式是指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营业网点和承销商的指定账户,向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的方式。
目前募集的封闭式基金通常为创新封闭式基金。创新型封闭式基金按l.00元募集,外加券商自行按认购费率收取认购费方式进行。拟认购封闭式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必须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沪、深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根据自己计划的认购量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以“份额”为单位提交认购申请。认购申请已经受理就不能撤单。封闭式基金认购的特点如表l6—5所示。
表16-5封闭式基金认购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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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售:通过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联网的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向 公众发售基金份额 |
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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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发售: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营业网点和承销商的指定账户,向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 |
认购价格 |
按1.00元募集,外加券商自行按认购费率收取的认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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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沪、深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 |
认购程序 |
2.在资金账户存入足够资金 |
3.以“份额”为单位提交认购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