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基金从业 > 基金法律法规 > 基金法律法规学习笔记

基金法律法规考点:存托凭证

来源:233网校 2013-12-24 00:00:00
导读:基金法律法规考点:存托凭证。由233网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233.com/jjcy)编辑整理!

  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DR),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一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

  存托凭证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证券市场,各国及地区相继推出了适合本国(地区)的存托凭证,比如全球存托凭证、欧洲存托凭证、香港存托凭证、台湾存托凭证。

  从本质上说,存托凭证是一种由存托银行和保管机构作为共同受托人,外国发行公司作为委托人,存托银行取得基础证券的所有权后发行的证券化的受益凭证。

相关阅读

添加基金从业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基金从业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基金从业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