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是一种金融衍生产品(工具),是依附于标的证券的有价证券,是持有者一种权利(但没有义务)的证明。
权证,又称“认股证”或“认股权证”,其英文名称为Warrant,故在香港又俗译“窝轮”。在证券市场上,Warrant是指一种具有到期日及行使价或其它执行条件的金融衍生工具。 而根据美交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的定义,Warrant是指一种以约定的价格和时间(或在权证协议里列明的一系列期间内分别以相应价格)购买或者出售标的资产(the underlying)的期权。
(一)权证的分类
按照交易行为划分,权证的种类分为认购权证(买权)和认沽权证(卖权)。
权证分为按行权期限的不同,权证可以分为美式权证(American Style Warrant)、欧式权证(European Style Warrant)和百慕大式权证(Bermuda Style Warrant)。
权证按发行人可分为两类:股本权证(Equity Warrant)和备兑权证(Covered Warrant)
股本权证通常由上市公司自行发行,也可以通过券商、投行等金融机构发行,标的资产通常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股票。股本权证通常给予权证持有人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权利,目前绝大多数股本权证都是欧式认购权证。在约定时间到达时,若当前股票的市面价格高于权证的行使价格,则权证持有人会要求从发行人处购买股票,而发行人则通过增发的形式满足权证持有人的需求。
(二)权证的基本要素
权证的基本要素包括权证类别、标的资产、存续时间、行权价格、行权结算方式、行权比例等。
(三)权证的价值
认股权证的价值可以分为两部分: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和时间价值(time value)。
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是指权证持有者执行权证时可以获得的收益,它等于认购差价乘以行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