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知识点:QDII基金。免费试听>>基金从业网校双师资解析考点
一、QDII基金
2007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在境内募集资金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这种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在境内募集资金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机构就被称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QDII)。 QDII是在我国人民币没有实现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安排。目前除了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外,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也可以发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但我们这里主要涉及到的是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QDII产品,即QDII基金。 QDII基金可以人民币、美元或其他主要外汇货币为计价货币募集。
二、QDII基金在投资组合中的作用
不同于只能投资于国内市场的公募基金,QDII基金可以进行国际市场投资。通过QDII基金进行国际市场投资,不但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而且由于国际证券市场常常与国内证券市场具有较低的相关性,也为投资者降低组合投资风险提供了新的途径。
三、QDII基金的投资对象
根据有关规定,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QDII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
(1)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
(2)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
(3)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
(4)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
(5)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6)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QDII基金不得有下列行为:
(1)购买不动产。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购买实物商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人现金。该临时用途借人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9)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QDII基金的投资风险
第一,国际市场投资会面临国内基金所没有的汇率风险。
第二,国际市场将会面临国别风险、新兴市场风险等特别投资风险。
第三,尽管进行国际市场投资有可能降低组合投资风险,但并不能排除市场风险。
第四,QDII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也需注意。由于QDII基金涉及跨境交易,基金申购、赎回的时间要长于国内其他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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