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
2.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
3.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为基金中的基金。
4.偏股型基金中股票的配置比例为50%-70%,债券的配置比例为20%-40%。
5.股债平衡型基金股票与债券的配置比例为40%-60%。
6.ETF联接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不得低于联接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余部分应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和备选成份股。
7.QDII基金禁止行为: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
8.累计市值占市场总市值20%以下的公司为小盘股,累计市值占市场总市值50%以上的为大盘股。
9.一般本金保证比例为100%,但也有低于或高于100%的情况。
10.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11.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2.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不得成为基金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
13.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需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
14.封闭式基金的价格跌涨幅比例为10%。